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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纪委监委出台规定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环境

发布时间:2019-01-07  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  字体大小[ ]

  原标题:哈尔滨纪委监委出台规定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环境

 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确保中央和省委、市委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,2018年12月,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出台《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十项规定》,从履行职责、执纪监督、规范自身行为等十个方面,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作出了详细规定。

  “对涉及民营企业政策落实不力、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,坚决严肃追责问责;依纪依法惩治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,通过明示、暗示等方式向民营企业索贿、受贿等行为;认真落实‘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’,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,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在政策扶持、营商环境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……”

  《十项规定》出台后,在哈尔滨民营企业中引起不小的反响。全省商服业龙头地位的秋林集团副总裁侯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:市纪委监委服务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,体现了对我们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,我们真正感受到了“暖心”和“安心”。

  “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推动哈尔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。”哈尔滨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监委主任刘兴东说到: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全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帮助、创造条件,让企业安心投资、顺心办事、舒心创业。”(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|| 责任编辑 李灵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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